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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18篇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 合同范本 ]

    合同范本 时间:2023-11-07 20:03:56 热度: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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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借款合同是为了明确借款行为,并约定双方的权益与责任。借款合同范文提供了参考和学习的机会,帮助借款人和出借人了解合同书写的相关要点。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一贷款方:_________。借款方:_________。在平等、自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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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合同是为了明确借款行为,并约定双方的权益与责任。借款合同范文提供了参考和学习的机会,帮助借款人和出借人了解合同书写的相关要点。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一

    贷款方: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和《借款合同条例》及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_____元,借款利息按合同签订之日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_________%计算,并在还款时一并偿清,若发生逾期不还,将按_________%计算相应罚息。

    第二条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天,借款方应保证按期偿还借款。如确需延期偿还,应在借款到期前七日内向贷款方提出书面申请,由贷款方审核是否办理续借手续。

    第三条借款方以保险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作为质押,以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息和罚息。

    第四条本合同中借款方用于质押的保险合同号码为:_________(详见保单)。

    第五条借款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给付,给付金将优先偿还借款本息。

    第六条借款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归还本息的,质权自动消灭,贷款方应当返还上述保险合同。

    第七条本合同期内因失效或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单欠款本息将从退保金额中扣除。

    第八条借款到期,借款方逾期未偿还的借款本息总和超过保单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即行终止,贷款方将不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经协商,本合同在变更协议未达成前仍然有效。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或者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贷款方备存。

    贷款方(盖章):_________借款方(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合同编号:

    出质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

    质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为确保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出质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质权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三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用途。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用于本借款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二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个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息%,服务费元。

    第四条还款。

    4.1还款方式为到期以现金方式一次性还本,每月初支付当月利息。

    4.2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任何还款,均按照先还相关费用后还本的原则偿还,相关费用系指利息、担保费、违约金,甲方、丙方为追回借款本息、违约金等所有支出费用或其他约定的相关费用。

    第五条提前还款。

    乙方提前还款需及时通知甲方及丙方,已缴纳的担保费不退还。(注:利息最低以十五天为限。例:未满十五天,按十五天结算利息,超过十五天但未满一个月则按一个月结算)。

    第六条罚息。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偿还的借款,甲方有权按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计收复利。罚息利率按在第三条约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确定。

    第七条借款担保。

    7.1丙方自愿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证/质押/抵押)担保,第三人、借款人也可以向保证人(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保证/质押/抵押)反担保,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7.2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出借人、保证人债权的变化的,借款人应及时按出借人或保证人要求另行提供经出借人、保证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或反担保。

    第八条违约及违约责任。

    8.1发生下列条款之一情形的,构成借款人违约:

    a、借款人未完全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b、借款人或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等,对其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

    f、发生第7.2条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认可的新的担保的;。

    h、影响或可能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8.2借款人未按时按期足额偿还借款本息,及其他产生的费用,或发生其他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或丙方提前清偿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对未及时按期归还本息的,由丙方代偿还后,丙方可以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违约保证金,超过7天的,丙方可以采取一切强制措施向乙方及反担保方追偿。

    8.3借款人违约,出借人和丙方有权采取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及其他措施或由丙方用民间方式处理。

    8.4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所欠借款本息按月支付利息的二倍乘以违约天数。

    第九条共同借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由保证人(丙方)提供担保,借款人和保证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第十条保证方式。

    10.1a、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满不能履行债务的或违约时,出借人可以要求乙方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b、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如乙方在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届满不能清偿借款本息且确定无力清偿或违约,以至在合同经诉讼或仲裁,并就乙方财产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内代为清偿。

    10.2超出丙方的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0.3丙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合同还款义务或丙方代为偿还或出借人因乙方违约收回借款等情况相应减少或解除。

    第十一条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一个月内;出借人依据合同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一个月内。

    第十三条丙方的代位求偿权。

    有权要求乙方或反担保人归还丙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日千分之一)以及丙方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评估费、担保费、律师代理费5%)和损失等。

    第十四条乙方的义务。

    14.1、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向丙方支付费用,并在签订合同之时一次缴清:

    (一)担保费:(二)违约保证金:

    14.2、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后五天内向丙方清偿本合同第十三条约定的全部款项。上述书面通知对乙方有法律约束力。超出五日的,丙方有权委托相关银行从乙方的帐户代为扣还相关款项。

    14.3必须承担合同规定的债务(各)履行期届满(即还款期末)以后的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等。

    14.4所有借款之用途必须符合合同的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14.5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资金来源、时间、数额、等严格执行还款计划。

    14.6未经丙方同意,乙方不得处理任何向丙方抵质押的物品。

    14.7应甲、丙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丙方报送反映个人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借款使用情况、项目进度情况等财务报表及文件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积极配合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和监督。否则,由此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14.8如需举借新债或实施可能影响丙方作为保证人利益的其它重大经营决策时,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14.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企业若发生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形或实行承包、租赁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方式、转制变更时,均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征得丙方的同意。同时丙方有权参与上述各种情形下清产核资和有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拟定。

    14.10如需变更乙方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信所、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应提前三十天通知丙方,并不得因此而影响丙方作为保证人的利益。

    14.11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实施出租、出售、转移、转让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而损害丙方权益的行为。

    14.12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将本企业抵押给丙方的抵押物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并以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14.13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合同(如改变借款用途),不得擅自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

    14.14乙方的其它义务: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丙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借款金额3%的违约金。如发生代偿,乙方还应承担自代偿之日起日千分之一的利息。若因此给丙方造成其他损失,乙方应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含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15.2如乙方未及时按期交纳利息,丙方将扣除部分违约保证金,超期长达15天者,向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并将立即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议书》。

    15.3如乙方到期未及时归还本金,丙方将扣除全部违约保证金,超期长达7天者,丙方将立即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议书》。

    本合同项下借款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丁方)向丙方提供质押抵押物反担保时,抵押人、借款人、反担保人承诺并遵守如下条款:

    质押抵押反担保范围包括:丙方在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八条质押抵押反担保的期间为合同约定的债务到期之日起两年。

    第十九条质押抵押反担保方式: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十条质押抵押反担保物。

    20.1质押抵押人、反担保人自愿向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借款提供质押抵押反担保物,质押抵押物详见《质押抵押物清单》。《质押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质押抵押物清单》对质押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丙方行驶代位权时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限制。

    20.3丙方质押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质押抵押反担保物产生的孽息、及其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20.4质押抵押反担保期间,质押抵押人或反担保人是该质押抵押物和反担保物的合法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隐瞒质押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共有、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质押抵押、出租等情况。未经丙方同意,不得擅自将质押抵押物转移、转让、出租、出售、赠与、再质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并不得实施降低质押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20.5由于质押抵押人或反担保人的行为而使质押抵押反担保物价值减少,应在5天内向丙方提供新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20.6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保险、鉴定、运输、保管以及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质押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质押抵押物,保证质押抵押物的完好,质押抵押权存偿期间,质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通知丙方并将质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丙方书面同意,并将质押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用于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和费用。

    第二十一条质押抵押反担保物登记。

    21.1本合同签订后,质抵押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抵押登记手续,质抵押登记证明在借款全部还清之前由丙方保管,质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质抵押人应办理变更登记,乙方应予协助和配合。

    21.2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丙方协助乙方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或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

    21.3出质人应当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丙方,丙方验收无误后应当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证,质物的保管费由出质人承担。

    第二十二条质押抵押权的实现。

    22.1在丙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乙方或反担保方在3天之内仍未清偿的,三方协商以质押抵押反担保物折价优先受偿,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拍卖、变卖该质押抵押反担保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2.2质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丙方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借款人或反担保人及有利害关系的人追偿。

    22.3处分质押抵押反担保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质押抵押的质押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在处分质押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第二十三条保险。

    当事人应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应不短于借款期限,保险金额应不低于借款金额。保险费用由投保人负担,第一受益人为丙方。

    第二十四条违约责任。

    24.1如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丙方损失时,丙方按丁方反担保金额的2%向丁方收取违约金,丙方将丁方交纳的保证金扣转为违约金,收归丙方所有。丁方还应向丙方赔偿所有费用。

    24.2如乙方和丁方未及时按期交纳利息,丙方将扣除违约保证金,超期长达15天者,向乙方追回本金及所有其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并将立即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议书》。

    24.3如乙方和丁方到期未及时归还本金,丙方将扣除全部违约保证金,超期长达7天者,丙方将立即执行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出售协议书》。

    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转让。

    甲方或丙方行使代偿义务后,可以无需征得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同意,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他人。转让时应当通知借款人和反担保人,通知可以书面通知或在公开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予配合。第二十六条公证经协商同意,各方应对本合同进行强制执行公证(不办理公证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乙方、丙方、质押抵押人和反担保人(丁方)同意本合同经公证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乙方、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或者丙方替乙方履行了代偿义务的也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十七条独立性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八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其他。

    29.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9.2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第三十条补充条款。

    30.1本合同由各方共同申请公证机关出具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如任何一方违约,则违约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并承担强制费、评估费、担保费、律师代理费5%及其它实现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

    30.2本合同各条款,已经各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各方已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共同借款人(签字):

    保证人(丙方)(公章):

    反担保人(丁方):

    抵押(质押)物所有权人:

    抵押质押物清单。

    抵押物清单。

    抵押(质押)物所有权人签名: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四

    合同编号:

    出质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

    质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________号《质押合同》项下:

    出质人:(公章) 质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五

    借款人(甲方):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机构代码证号:

    贷款人(乙方):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机构代码证号: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年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市(县)____区(镇)______路(街)____号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七条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____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八条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一)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三)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一)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三)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三)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五)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一)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五条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其他。

    第二十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七条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借款人(甲方):贷款人(乙方):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出质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账号: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七

    借款人: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主要借款内容。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提款和还款。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第三条还款资金来源。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四条质押内容。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第五条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附件。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九条其他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贷款人、出质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八

    合同编号:_________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 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二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质押财产清单

    出质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质权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九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出质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种类利率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年月日金额年月日金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签章(或授权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1)(2)(3)。

    保证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十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公司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二、质押合同标的:为甲方持有的____公司的股权,金额为(大写):____元。(小写:____)。

    三、因甲方公司为独立股东,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即视同具备法定效力。且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如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乙方具有优先足额受偿权。

    四、如主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主合同规定相一致。

    五、如甲方未按主合同的约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则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

    七、本合同生效后,除非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是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合同项下当事人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十一

    合同编号:

    出质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

    质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为确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

    出质人:(公章)质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十二

    一、甲方同意借款60万元给乙方作为本次股东的继续出资。

    二、借款期限为一年。即自20__________年__月__日至20____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_分,利息每季度结算一次。

    四、乙方同意将其在___有限公司所持股权作为本次借款的质押出质给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

    如乙方到期无法归还借款本息,则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___有限公司5%的股份折价60万元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均同意该公司5%股份不再评估,无论盈亏均折价60万元。如有利息未还,则另行归还利息或折成股份归甲方所有。即借款一年到期后,乙方如不归还借款本息,则乙方持有的公司5%的股份折抵60万元借款本金归甲方,甲方将持有公司65%股份,乙方持有35%股份,视为借款60万元本金已经清偿。如还有利息未还,则该利息应继续还清或再用乙方股份折价清偿。

    五、乙方承诺其所持___有限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任何瑕疵,此前未质押他人,今后也不得再行质押他人。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有限公司存档一份。

    甲方:____乙方:____。

    ___有限公司(章)。

    20__________年__月__日。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十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抵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_________________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押保管费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抵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十四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2、甲方持有公司%的股权;。

    为确保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股权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权利、义务,依据《公司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有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协议。

    1.3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担保权利。

    1.4除非经质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公司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1.6甲方保证,已向乙方真实披露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1.7甲方承诺,一旦公司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

    1.8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险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第二条质押物。

    2.1甲方将其对公司享有的%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对乙方担保债权实现的反担保。

    2.2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乙方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四条质押权的存续期间。

    4.1质押权的存续期间至本合同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质押权存续期间随之中断。

    第五条出质登记。

    5.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办妥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并将出质登记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6.1甲方出质权利的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原件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交付给乙方保管(如出质证明书等)。当公司按期还贷后,乙方应及时将权利凭证和相关资料归还给甲方。

    6.2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份出质登记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公司同意将股权出质的承诺;在工商部门进行出质登记后三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股权出质事项已记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的证明(由公司加盖公章)。

    第七条质押权的实现。

    7.1质押权实现的条件依法律规定确定。

    7.2乙方在行使质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甲方协商对出质股权进行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或对出质股权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八条处置出质股权后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处置出质股权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8.1实现出质股权的费用及乙方代公司偿还贷款所发生的费用;。

    8.3保证合同以及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8.4代偿资金占用费,从乙方代偿次日起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

    8.5补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对乙方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实质方面是或被证实是错误或误导,甲方首先应承担违约责任元,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用全额予以赔偿。

    9.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出质股权进行再质押或转让或作出任何其他伤害乙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权利的处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提供相应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股权。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变更、解除。

    10.1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2主合同、《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质股权对于被保证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10.3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1.1当事人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而引起纠纷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一式份,当事人、被保证人及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借款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十五

    贷款抵押人(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

    代表人:

    贷款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

    代表人: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抵押贷款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个月,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

    2、制造厂家:___。

    3、型号:___。

    4、件数:___。

    5、单件:___。

    6、置放地点: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

    8、抵押期限:_____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登记生效)。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十六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占有股份_____%,乙方占有股份_____%,目前按照前述比例已实际投资__________万元。现需按照股权比例继续出资__________元,即甲方出资90万元,乙方出资60万元。因乙方资金周转困难,要求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借款__________元给乙方作为本次出资。现就借款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借款__________元给乙方作为本次股东的继续出资。

    二、借款期限为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借款利率为月息分,利息每季度结算一次。

    四、乙方同意将其在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持股权作为本次借款的质押出质给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

    如乙方到期无法归还借款本息,则乙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的''股份折价_____元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均同意该公司5%股份不再评估,无论盈亏均折价60万元。如有利息未还,则另行归还利息或折成股份归甲方所有。即借款一年到期后,乙方如不归还借款本息,则乙方持有的公司5%的股份折抵60万元借款本金归甲方,甲方将持有公司65%股份,乙方持有35%股份,视为借款60万元本金已经清偿。如还有利息未还,则该利息应继续还清或再用乙方股份折价清偿。

    五、乙方承诺其所持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不存在任何瑕疵,此前未质押他人,今后也不得再行质押他人。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有限公司存档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十七

    合同编号:_________出质人(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账号: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主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质押财产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二条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及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及实现贷款债权和质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鉴定、保险、保管、运输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押财产的价值减少,应当:

    1.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

    2.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

    第九条甲方应办理质押财产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质押财产,存人乙方指定的账户,质押期间双方均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非因乙方过错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质押期间,质押财产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

    第十四条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

    第十六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质押财产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签订后自甲方将质押财产交付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质押财产清单。

    出质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质权人: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篇十八

    贷款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出质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贷款人申请____________借款,经出质人质押担保,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上述贷款。经各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贷款管理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借款金额、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金额(大写)

    用途种类利率期限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日计息,按__________结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1.分期提款、还款计划

    分期提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年月日金 额年月日金 额

    2.借款人在提款前应向贷款人递交具体的提款计划,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书面文件。

    3.贷款人按提款计划办理借款凭证手续,在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内,实际放款日、还款日和实际借款额以借款凭证为准。

    4.借款人应主动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双方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还款;不主动归还的,贷款人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

    借款人应用下列资金,但不仅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自愿以____________等动产、权利(详见抵押物品清单)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主动质押担保内容如下:

    1.质押担保期间:自设定抵押之日起至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清偿完毕止。

    2.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和质权的费用。

    3.质物评估价值____________万元,实际质押额为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和孳息。

    4.质物未设定其他担保,所有权无争议。

    5.出质人应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将质物移交贷款人占有,质物的权利证书和相关文件一并移交贷款人保管,质押期间,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为安全、方便也可将质物委托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保管。

    6.质押财产在质押担保期间,由质押人办理财产保险,保险单由贷款人保存,如发生保险责任内损失,保险理赔款应作为出质财产较贷款人存入专户或用于提前清偿贷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

    7.按担保法规定,应办理质押合同登记的,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权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手续,所登记质押权存续时间,应与质押担保期间一致。

    8.未经贷款人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许可费或价款,应向贷款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9.质物的保险、鉴定、运输、保管、评估、登记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10.贷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归还或不足归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有权以质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兑现的价款优先受偿,实现质权。不足受偿部分,贷款人有权继续向借款人追偿。

    11.贷款人按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时,有权按第四条第11款规定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12.当出质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纠纷,或其他足以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有权提前处分质押财产,实现债权。

    13.在本合同担保期间内,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借款人与其他单位签订有关协议和借款人财力状况的变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贷款人条款的无效而受到任何影响或免除。

    14.出质人应予赔偿因其自身过失造成的贷款人损失,向贷款人支付借款金额_______%的赔偿金。

    1.借款人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政策性贷款帐户管理及资金结算管理的规定;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2.借款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可提前收回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签订延期还款协议,贷款人对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4.借款人应及时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财会报表和统计报表等资料,配合贷款人的调查、审查、检查;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包括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等相应的信贷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联营等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均应最迟于变更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积极落实债务;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对他人债务提供担保,以担保政策性贷款得安全。借款人对外任何担保均应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以不超过其净资产总额为限。否则,贷款人有权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和使贷款免受损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发现有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的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8.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未能及时提供贷款的,应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_______违约金。

    9.对贷款人的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向贷款人的上级行反映;因贷款人的违约行为而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贷款人给予赔偿。

    10.承担政策性任务的借款人,有权享受政策性贷款的各项优惠政策;贷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贷款利率,不得无故提前收回贷款。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造成不能还清贷款的,应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贷款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经出质人同意后由贷款人决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还款的,签订延期还款协议。

    3.各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内,借款方、担保方更换法定代表人,改变住所时,应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或者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延期还款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变更本合同条款的协议、抵押物清单和贷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质人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 款 人

    借款人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签 章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 款 人 贷款人 公 章 (或合同专用章)

    负责人 签 章 (或授权代理人)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证 人 (1) (2) (3)

    保证人 公章 (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范文(1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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